为了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,明确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,推动学院科学发展,根据《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》(湘大党发[2015]5号)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: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,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保证上级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。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,党政齐抓共管,干部各负其责,一岗双责,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目标管理,与学院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,一起部署、一起落实、一起检查、一起考核。
二、领导班子责任清单:
(一)落实学校党委、行政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;每年至少召开1次以上专题会议,研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;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;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完善管理、监督机制,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。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到日常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业务工作中,紧密结合学院实际和廉政风险点,制定完善规章制度,规范工作流程,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。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所管系(中心)负责人关于廉政工作方面的汇报,并向院党委汇报分管领域的廉政工作情况。
(三)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,保证重大决策科学、民主,并确保各项决策、决议、决定的贯彻落实。坚持党务、政务公开,接受师生员工监督。
(四)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,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,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廉洁自律工作。组织落实党风廉政检查和自查工作,及时向学校党委、行政和纪委报告。
(五)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凡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党委、纪委及主管校领导。对违纪违法线索应当及时报告学校纪委、监察处,并协助学校纪委、监察处做好查处工作。
(六)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,杜绝“小金库”等各种形式的违规行为;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,廉洁自律,勤政廉政。
三、具体责任清单:
书记院长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,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。对本院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,主管的下属系(中心)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。
党委书记(金义华)责任清单:书记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,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
及时部署落实。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,结合实际,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做出部署和安排;抓好责任分工,加强监督检查;定期或不定期向学校党委、纪委汇报工作,在年度考核会上述廉。加强师德建设,大力弘扬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。
准确把握廉政状况。坚持问题导向,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,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,分析研判,做到情况明,底数清;每年至少对班子成员、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廉政谈话,对发现有问题及有苗头性、倾向性情况的进行廉政提醒谈话,并督促整改。
高度重视廉政教育。在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内容中,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廉政理论和党纪法规的专题学习,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;每年给全院教职工讲一次廉政党课。
做廉洁从政表率。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,管好自己、以身作则,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末位表态制度,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,公正用权、廉洁用权,不搞特殊化,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。
管好党员活动经费和研究生活动经费,合理合规有效使用。
院长(姚志强)责任清单:院长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,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,对系(中心)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
1、及时部署落实。与班子成员一道,结合学院实际,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做出部署和安排;按责任分工,加强监督检查。
2、准确把握廉政状况。坚持问题导向,定期参加专题会议,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,分析研判,做到情况明,底数清;每年至少对班子成员、系(中心)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,对发现有问题及有苗头性、倾向性情况的进行廉政提醒谈话,并督促整改。
3、高度重视廉政教育。自觉参加班子成员中心组安排的廉政理论和党纪法规的专题学习,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;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。
4、做廉洁从政表率。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,管好自己、以身作则,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末位表态制度,公正用权、廉洁用权,不搞特殊化,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。
5、管理好“双一流”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,对大额经费的使用需先集体讨论;科学规划“三公”经费的使用。强化制度意识、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。
(三)纪检委员(蔡成林)责任清单:承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第一责任,协助院党委组织协调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
1、负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、《廉政从政若干准则》、《纪律处分条例》等规定的情况,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。
2、经常向党委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学院党风党纪情况。
3、带头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。带头尊崇制度、敬畏法纪,牢固树立法治意识、程序意识、证据意识,严格按照权限、规则和程序工作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,坚持以身作则,管好自己,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。
4、管好科研经费。完善学术研究规范,防范学术不端行为,防范科研经费廉政风险,对发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早提醒、早纠正,帮助督促每一位老师科学利用、合理使用自己的科研经费。
(四)班子其他成员基本责任: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,带头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,履行分管领域教育预防职责。
1、党委副书记(郭凤安)分管责任:按照“一岗双责”要求,根据工作分工,对本科学生特别是学生干部要加强廉洁教育,管理好本科学生活动经费及学生党员活动经费。指导学风、班风建设,规范本科学生资助和评奖评优工作。协助党委加强党的思想建设,抓好意识形态工作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,大力弘扬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。
2、副院长(周彦)分管责任:按照“一岗双责”要求,根据工作分工,加强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,规范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。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,提升研究生的思想道德、学术道德水平,防止和治理学术不端行为。在研究生招生、毕业等环节,协助党委做好导师的廉洁教育。加强“三公经费”使用管理,规范公务接待。管理好分工会经费。
3、副院长(谭貌)分管责任:按照“一岗双责”要求,根据工作分工,完善教育教学规范,加强“课程思政”建设。充分调动、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、督导小组成员作用,进一步提高教师育人水平。科学安排、合理使用、严格管理本科学生教学经费及重修重考费用。
4、党委委员(张莹)分管责任:按照“一岗双责”要求,根据工作分工,做好校友中的信息发布工作,把握好宣传舆论,积极发动校友捐智捐资,为母校母院的发展提供支持。
5、党委委员(谭平安)分管责任:按照“一岗双责”要求,根据工作分工,抓好实验室建设和实验人员的廉政建设,提高其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。管理好设备采购、耗材经费的使用。
学院
2021年12月